著力推動煤炭產業(yè)向“市場主導型”轉變。煤炭產業(yè)市場主導型的關鍵是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。按照“凡是能由市場決定的都交給市場”的原則,由市場決定煤炭資源配置,讓企業(yè)真正成為市場主體。政府要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。 1998年時,國務院令《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》就明確規(guī)定,探礦權、采礦權要招拍掛,但我省卻成為全國主要產煤省中唯一沒有公開出讓礦業(yè)權的省份。 煤炭項目審批,多頭管理,職能交叉,最長審批時間“有的說13年”。 煤炭資源價格的形成有政府的影子,煤炭銷售更是離不開政府“關照”,運煤途中更是一路有政府“護送”。 如此管理煤炭,煤炭價值怎能真正體現?煤炭產業(yè)如何快速發(fā)展?煤炭通道怎能暢通無阻? 撤銷煤檢站,打通煤運路;撤銷運銷票據,放開煤炭市場;撤銷政府煤炭資源配置權,礦業(yè)權實行招拍掛。王儒林書記講話之后,煤炭產業(yè)向市場主導型轉變已經啟動。 A 過去運煤一趟多繞40公里 從2011年開始,陽泉籍車主老史的運煤車經常奔波在盂縣至河北井陘之間。 河北井陘有不少煤場和配煤站。由于距離陽泉僅百余公里,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,就有陽泉人購買了運煤車,做起運輸生意。2011年底,老史東拼西湊交了二十多萬元的首付款,買了第一輛運煤車,掛靠在一家運輸公司名下:“當時的運費還可以,每噸每公里大約57元。我雇了兩名司機,人歇車不歇地倒班跑,每月除去各種費用,還能掙個萬把塊錢。”眼瞅著買賣不錯,2012年,老史又貸款買了一輛運煤車。“最多時,一個車一趟下來能掙個七八百元。” 1月15日,從盂縣一個煤礦裝上38噸煤后,老史拿著過磅單上了車。“以前從煤礦出來就帶著一大堆票據,出省的煤就帶出省票,還有統一調運單、煤炭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基金等各種票,算下來一車煤就增加了大約3000元的費用,分攤到每噸就是八九十元錢。不過這還不是最麻煩的,以前從盂縣拉上煤,走陽泉郊區(qū)再到河北井陘,不過120公里。正常的話,一天能跑兩趟。可是由于煤票上規(guī)定了線路,只能繞道走盂縣交口煤檢站再出省,多繞了40公里,而且交口煤檢站車流量大,路窄車多,幾乎天天堵車,一天頂多跑一個來回。多跑了路不說,還增加了油耗,效率也不高。 隨著國家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,去年11月18日,省政府啟動煤焦公路運銷體制改革,不僅撤銷了相關企業(yè)代行煤焦公路運銷管理的21份行政授權文件、9種運銷票據,而且全部撤銷并拆除省內各類煤檢站點。這個消息對于煤炭企業(yè)和老史這樣的車主而言,無疑都是利好。 B 煤檢站“吃黑放黑”滋生腐敗 上世紀80年代,山西省開始設立煤檢站,其主要職能是代收各種煤炭基金、費用,并查驗煤炭銷售票等票據。收費后,由煤檢站開出票據,運煤車輛憑此票據暢通無阻。30年來,這種方式對于加強煤炭行業(yè)管理、抑制山西省的資源流失,起到了作用。不過,煤運公司政企不分、壟斷經營、票據繁瑣、關卡林立,也為徇私舞弊、“吃黑放黑”、權力尋租等滋生了腐敗的土壤和空間。 今年43歲的河北籍司機劉峰開運煤車已經超過15年,他經歷了山西煤炭運銷體制改革前后的變化。 劉峰最常跑的路線是從陜西榆林拉上煤,運到河北元氏縣。“如果全程走國道,僅在山西就至少要過八個煤檢站,幾乎每個煤檢站都是車滿為患。一趟跑下來,少則五天,多則半個月。”說起以前的經歷,劉峰不住地搖頭。 “記得前幾年盂縣交口到河北的道路大修,陽泉境內本來有三條出省的道路,只剩下了兩條,結果兩三萬輛運煤車全部堵在兩條路上,最長時堵過幾十公里。被堵個幾天幾夜是家常便飯。”劉峰告訴記者。 劉峰運載的都是帶有票據的正規(guī)煤炭,不過他對煤檢站放“黑車”也有所耳聞:2008年前后,是煤檢站最為瘋狂的時候。當時在一些諸如大同、長治等地的出省煤檢站,一輛運載“黑煤”、沒有任何票據的運煤車,要向煤檢站交納近4000元的“好處費”后,才能順利出省,由此滋生的腐敗現象,成為我省公路“三亂”的焦點。 2010年7月,晉中王寨煤焦管理站因部分職工集體收“黑”放“黑”,一次開除50名職工。去年4月4日和5月18日,央視《焦點訪談》和《經濟半小時》節(jié)目分別曝光了大同煤運公司下屬的聚西煤檢站、馬圈庠煤檢站和馬頭關煤檢站、作興煤檢站內外勾結、報號通關,對“黑車”收取“黑錢”放行的丑聞。經過大同紀檢部門調查,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,上述4家煤檢站利用稽查處罰無票煤炭的職權,違規(guī)放行無票證運煤車輛,非法收取放車款共計3544.9萬元。對此,大同市紀委監(jiān)察局研究決定,給予這4家煤檢站的站長開除黨籍處分,并將他們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 撤銷了煤檢站后,如今劉峰的車從陜西榆林拉上煤運到河北元氏縣,最多兩天就能往返一趟。 C 煤炭交易實現市場化 去年12月1日,不僅是煤檢站和9種運銷票據退出歷史舞臺的日子,也是我省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正式實施的日子。相比之前,減負最明顯的當數煤炭企業(yè)。 李先生是陽泉一家大型煤炭企業(yè)的副總經理。說起這次煤炭運銷體制改革,他頗有感觸:“我們礦上生產的每噸煤炭,以前僅各類規(guī)定票據就有二三十種,每噸煤炭要交多少費,我也說不清楚。” 他舉例說:距離煤礦不到10公里就有一家電廠,但雙方卻不能自主簽訂買賣協議,必須要到當地的煤運公司簽訂了對應的合同才能供煤。此外,電廠付款要先打到煤運公司的賬上,然后煤礦再到煤運公司結算煤款。“說白了,煤運公司就是一個‘二道販子’。現在好了,客戶想買哪家煤礦的煤,就直接和煤企聯系、搞價、簽合同、付款,減少了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。” 30多年來,山西省各類省屬站點累計收繳能源基金694億元,查驗補征煤炭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基金1316億元,代征焦炭生產排污費69.3億元,收取焦炭運銷管理服務費23.7億元,不僅推高了煤炭價格,也大大增加了企業(yè)負擔。 早在去年6月,山西省政府就下發(fā)了關于《涉煤收費清理規(guī)范工作方案》:按照市場化原則,改革公路運煤運銷體制,不得借統一經銷向煤炭企業(yè)收取差價、服務費等。 根據山西省財政廳測算,以去年山西省煤炭銷量預計8.25億噸、按去年9月我省煤炭綜合售價326.31元/噸計算,全年山西省煤炭銷售收入約為2692億元。如果將2013年與煤炭資源稅改革相關的涉煤稅費393.9億元的負擔全部平移,去年我省煤炭企業(yè)實際負擔率為14.6%。清費減負108.5億元后,煤炭企業(yè)實際負擔率降至10.6%,較清費前降低4個百分點,減負27.5%。 D 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意見出臺 早在1998年國家就出臺了《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》,煤炭資源開采要經過招拍掛方式取得。但我省到目前仍沒有公開出讓煤礦開采權,煤炭資源配置還是政府說了算,不透明不公開給官商勾結、利益輸送、非法獲利等腐敗提供了土壤和條件。 2014年4月,中央紀委監(jiān)察部官方網站公布,華潤集團董事長、黨委書記宋林涉嫌嚴重違紀,正接受組織調查。據媒體報道,宋林被調查就與煤礦并購有關系。 2006年,陽泉市盂縣安監(jiān)局原局長韓斌因受賄319萬元,114.3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,被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。經法院審理查明,2003年11月,被告人趙某以188萬元的價格,從原承包人胡某手中非法接包了盂縣西南關煤礦西溝煤礦。趙某為感謝韓斌在其接包煤礦和經管過程中的“幫助”和“關照”,先后分7次送給韓斌236萬元。 山西全省煤炭管理體制存在行政干預過多、審批事項繁雜,部門多頭管理、監(jiān)管方式落后,市場機制不完善、權力監(jiān)督不健全,政企政事不分、權力設租尋租,甚至官商勾結、滋生腐敗等諸多問題,已嚴重影響到山西省煤炭工業(yè)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。在公開征求意見后,1月25日,山西省正式下發(fā)《關于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確定今后三年,我省將從資源配置、項目審批、建設生產、生態(tài)治理、安全監(jiān)管、銷售體制、交易方式、企業(yè)改革、權力約束、法治建設、改革推進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深化改革,這意味著山西省“革命興煤”之路全面開啟。 按照《意見》部署,今年山西省將完成煤炭資源一級市場招拍掛。新設煤炭礦業(yè)權初次配置煤炭資源(即一級市場)時,要依法實行招標、拍賣、掛牌等方式,以拍賣方式為主。規(guī)范固化程序,嚴格準入門檻,防止暗箱操作,嚴懲徇私舞弊,做到信息公開、評估科學,實現資源收益最大和全民共享。 同時強化礦業(yè)權二級市場的調控監(jiān)管。允許符合法定條件的探礦權、采礦權在二級市場依法流轉,以出售、作價出資等形式公開轉讓。嚴格遵循市場交易規(guī)則,完善礦業(yè)權交易平臺,嚴格交易主體準入和交易程序,交易主體一方為國有企業(yè)的,必須實行招拍掛。積極探索對二級市場超額收益或市場暴利進行合理抑制和科學調節(jié)的辦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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